失恋七日法则(转)

廖若晨星 发表于 2007-10-23 20:07:16

       记得以前看了本书上说,失恋当然是很痛苦,但是最痛苦的,莫过于前七日,如果能够顺利地把最难熬的七日熬过去了,那么以后的日子或许还有伤痛,但是也不至于怎么样了。熬过去的方法无非那么几种,比如说,安排好你的业余生活,多跟朋友出去玩玩什么的,或者看看书,看看电影,强制自己把那个原本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人生生踢出自己的骨肉之外,然后等待平静后的云淡风轻。
        失恋是很痛苦的,很多人有明显的依赖和惰性。习惯跟一个人的相处模式就会很难分开。但是对方未必如你长情,失恋的原因有很多种,但是归结起来就是:他不爱你了,并且已经不爱到无法忍受跟你每天见面的程度。说难听点,看到你他都开始恶心了。这句话当然令人难以接受,但是这确实是真的。但凡是还能够忍受你一点,他都不会跟你分手。男人的分手和女人不一样,女人一般都是拿分手当噱头,唬唬人,以来要挟疼爱而已。而男人一旦决定跟你分手,一定是内心挣扎良机久,左右思想,上下衡量,最后决定放手,不得不说,男人对待感情,比女人更有责任一些,尽管他再不愿意为你负责任了。他不愿意见你了,就不见了吧。不用去揣测为什么。很多事情没有为什么。就是不爱你了。不爱到不想见到你了。而且难过也不过是七天的事情而已,很多男人选择失踪估计也是看了这个文章,只要躲过七天不见,再大的怨恨也就逐渐消散,除了还有一些隐恨之外,基本没什么大妨碍了。七日之后,你们逐渐变成陌生人,或者虚伪地变成朋友,以我看来,还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好,毕竟曾经是血肉交融过的两个人,突然转变了关系,难免会有他新欢浮出水面的消息,到时候难受的还是你。他也会感到尴尬,新人更会讨厌你——当然,心眼多的新人会假装不讨厌你。但是。你存在着有什么必要呢?你消失吧。
假以时日,也许他有一天突然会想起你的某个好,掉几滴鳄鱼的眼泪,这也就算是一场感情中你唯一的价值了。
要么拿出一辈子跟你在一起,要么需要你陪一段但是请你别拌住人家的脚步,这在一开始也基本能看出来一些端倪,至于你想索取到的什么,还是你自己说了算。远离那些玩爱者,远离那些心智不成熟者,远离那些享乐派,远离那些博爱者,远离那些没脸没皮喜欢说谎者。你以为离开很艰难,其实很简单,只要熬过七天。与其令别人费劲甩开,不如令他经常想念,经常掉眼泪,经常念叨,新人会因嫉妒而折磨他的。
        你做你的天使,坏事让新人做,受折磨的是他,一切全全其美。
不可能了.
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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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

  • 廖若晨星
    2007-11-13 22:02:21 匿名 60.181.*.*

    事实证明,七日失恋法则无法使病患彻底清除病原体。我在此郑重宣布失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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